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要求,為做好我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資格認定工作,需要參加認定工作的小伙伴認真了解以下通知啦~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點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jīng)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可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可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⑤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tǒng)”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進行學歷認證。
2. 下載《個人承諾書》
東莞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報名開始后,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nèi),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1.選擇認定機構
符合東莞市認定范圍的申請人可選擇東莞市教育局作為認定機構。
2.網(wǎng)上報名(2020年6月22日至7月6日)
申請人于6月22日至7月6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2. 下載《個人承諾書》
1.選擇認定機構
符合東莞市認定范圍的申請人可選擇東莞市教育局作為認定機構。
2.網(wǎng)上報名(2020年6月22日至7月6日)
申請人于6月22日至7月6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申請人網(wǎng)上申報完成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本人戶籍地、居住地或就讀院校所在的園區(qū)、鎮(zhèn)(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確認點(聯(lián)系方式詳見下表)進行現(xiàn)場審核;港澳臺居民和駐莞部隊現(xiàn)役軍人、現(xiàn)役武警可任選擇一個園區(qū)、鎮(zhèn)(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進行現(xiàn)場審核。
現(xiàn)場審核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戶口所在地在東莞的居民申請認定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學歷證明
(1)申請人的學歷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lián)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體格檢查證明
5.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nèi)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到公安機關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附件3、4),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xiàn)場確認點,待函件辦理完畢后,由申請人到東莞市教育局(東莞市八一路1號市機關二號大院2號樓301室)領取。再由申請人自行攜帶函件到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辦理無犯罪證明,港澳警務部門核實后,將核查結果反饋給出具函件的省級機構,省級機構再將核查結果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jù),具體的辦理程序請咨詢港澳警務部門。臺灣地區(qū)的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
★特別提示:信息系統(tǒng)上傳照片和教師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粘貼照片統(tǒng)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8.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還需提供在校期間修習相應層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成績證明(教育實習鑒定表蓋有派出學校和實習學校公章)。
我市認定機構完成現(xiàn)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jù)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各現(xiàn)場確認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應屆畢業(yè)生須畢業(yè)后憑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到確認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guī)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三)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與體檢、現(xiàn)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更多中小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東莞市教育局官方網(wǎng)站和東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東莞慧教育)。如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0769-23126189、0769-23126008。